行政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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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是為了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制定的法律。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2021-06-10 執行時間:2021-09-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制定的條例。明確指出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于1998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6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2021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3號第三次修訂;2021年9月1日,施行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第132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頒布單位:國務院 頒布時間:2021-07-02 執行時間:2021-09-01 -
《青海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于2021年5月26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的法規。共六章五十二條,由總則、征收決定、征收評估、征收補償、法律責任、附則組成。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大(含常委會) 頒布時間:2021-05-26 執行時間:2021-08-01 -
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2021-04-29 執行時間:2021-06-01 -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范網絡交易活動,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障網絡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法規。該辦法制定了一系列規范交易行為、壓實平臺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制度規則。 2021年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頒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頒布時間:2021-03-15 執行時間:2021-05-01 -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是為了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而制定的。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57號發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最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全文包括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收標準的制定等共十四條。
頒布單位:國務院 頒布時間:2002-08-02 執行時間:2002-09-01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而制定的。 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令第309號公布,2004年12月10日修訂。 最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包括總則、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監督管理、罰則、附則共六章四十六條。
頒布單位:國務院 頒布時間:2004-12-10 執行時間:2004-12-10